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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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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引用:
作者sutl
如果今天不是幾百人燒傷,而是上萬人死傷的大地震呢?照樣禁止歐美日醫護人員行醫嗎?

趁這個機會順便修改法律吧!不要等到重大事故時違法行事,然後秋後算帳

921大地震,總統有頒布緊急命令,再經立法院追認,可以暫時越過相關法令,應急之用(不知緊急命令能否適用國外的醫療人員來協助)

現在,還沒到這個地步,誰敢無視現行法規?

出了事國賠都賠不完
 
舊 2015-07-04, 03:22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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