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KGB
我還是這麼認為
把資源用在台灣民眾的身上,不管是一個或五百個,林背一句話都不會吭
你們自己去查查第二預備金,前幾年都怎麼用的
與其讓政客慷全民之慨,拿去謀個人政治資源,不如真正用在台灣民眾需要的人身上
至於一個或五百個的差別,或是新北與高雄的差別,去問那些執行的人是不是心中只有政治,
而不是以民為先。
也有人說這是私人活動,後果要自負,像台中阿拉夜店,還不是一樣國賠?法院的判決書
自己去看,上面寫得很清楚,這次的事件,我認為新北跟交通部要負很大責任,還有政府
公文被挖出來說明政府早知有閃燃危險,執政的有沒有混吃等死,自己心裡清楚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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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展到現在 跟朋友討論
我有感而發 相關政府單位都沒有責任嗎?
這要是在美國發生 主辦單位 跟當地市政府 一堆禿鷹律師跑出來
前者兩個準備賠到脫褲了
今天政府趕快動用預備金 不就代表再拿錢擦屁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