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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bingjunin
養了這些公僕浪費公帑又擾民
這事要解決很簡單
方法
罰單開錯開單者要自己繳
另外還要付給受罰單者1000元
以慰藉受罰單者申訴及舟車勞頓之苦
實施3年後
開錯罰單數降為原來萬分之一


結果就會變成一張罰單都沒有,全台灣都交通超守法
不做就不會錯,要罰也是要罰複核的人,第一線難免有失誤
舊 2015-07-03, 10:39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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