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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afl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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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092
引用:
作者nomad
我跟你的意見相同

這種誇張不實的言論
不知是否已經符合 恐嚇公眾罪?


看來帶進捷運的東西該管管了

1.不要人擠人還[拖著長長的柄] 底部[放個小小的提袋] 已經不知道被絆倒幾次
2. 還有任有小小孩走在人潮 (基本上沒稍微往下看)會踢到
3. 一人提兩箱也進來...
(雖然捷運沒強迫付運費)

只會一堆服務人員只會管 1. 水&飲料 2. 食物 3. 有沒咬口香糖....
舊 2015-07-03, 08:04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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