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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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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Post 嗯...

引用:
作者SGI
http://disp.cc/b/163-8NXf

從ptt 轉載, 我相信這觀點不少人心中都有
只是講出來會被公幹MgCuLiZn...哈哈


事情發生到現在我都沒說啥, 其實也沒必要說什麼.

不過這種奇奇怪怪根本沒有邏輯可言的"胡說八道"真的也反映了現在人"扭曲"到什麼樣的程度.


今天這些人去到一個合法的公眾環境"娛樂"這是每一個在自由民主的國家下的人民享有的"權利".

不管是看演唱會也好, 去夜店也好, 去KTV唱歌也好, 看電影也好, 今天出事情的這種類型的派對也好, 路跑也好. 這些是"全世界"都符合正常範圍內的"公眾場合的活動".

有問題的不在於參與活動的人, 問題的癥結點是, 主辦活動的人本來就依法需要保障參與活動的人的安全與整個活動場地的安全. 那不然這麼多關於這些活動與場地的法律是設假的?

要說去這樣環境的人根本不應該去這樣的地方那根本就是胡說八道鬼扯蛋. 你今天選擇了在家看書那是"你的興趣", 今天跟朋友們一起去到一個"公眾場所娛樂"是其他人的興趣. 並不代表去那些地方的人都是腦子有問題的王八蛋. 每個人選擇休閒娛樂的方式都不同. 誰也不需要貶低誰.

而今天發生這樣的事情, 這樣嚴重的意外, 如果主辦單位不細心或是不在乎當個場地的安全, 在什麼地方都可能以不同的方式發生嚴重事故. 今天只是剛好"在這裡發生". 並不代表此類型的活動就是"通通不安全".

而這麼大量的人員受傷之後在"極短期內"需要大量的醫療照顧隨之而來的是需要大量的金錢援助, 那不然放這些人通通去死? 這是你所期待所希望的國家作的事情? 真的? 政府當然需要先跳下來援助幫忙這些傷患, 其後續所需要理清的負責對象與需賠償的單位再由相關單位作調查之後再慢慢的理出個頭緒. 我覺得很奇怪的為什麼要把所有的事情就通通要擠到這個節骨點上要完全的水落石出明明白白? 現階段當然是先救人那不然勒? 事情有輕重緩急不是嗎?

要因為這些人在這樣的場合去質疑為什麼政府這次要"這樣作", 為什麼上次那個某次"不這樣作"那更是奇怪. 如果要這樣比來比去那我試問十年後再遇到像這樣的事情那到底誰還要作什麼? 今天因為不是發生在某個樣某種人認同的場合那我們就不幫不救, 今天因為是發生在另外某種場合的我們救要幫救要救, 是這樣分? 這些場合有個不變的成分是裡面的通通都是這個國家的人民, 或, 都是人. 我試問全世界有那個民主國家敢訂立這樣的法律? 既然沒有國家敢也不能這樣作, 那比來比去"有任何意義存在"?

現在的人在有些觀念上真的到荒謬透頂的程度. 講一堆似事而非的歪理用不合邏輯的方式來定義扭曲的觀念. 真的要像那篇文章那樣講的去分析這件事情的話那很抱歉, 不用人家來打, 我們在幾十年內絕對先把自己玩死.
舊 2015-07-03, 03:53 P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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