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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引用:
作者KGB
因為聽說他是ptt政黑大將,9.2五毛一類

刑責也不重,業務過失致死判到頂,最多就是五年∼名下無不動產,也沒多少存款

說難聽的就是,你們拿他沒皮條∼



活動有害無害你說了算?這種活動如果有害政府為何不早禁止?標準你在訂的?


現場有500多名受害人, 每個人都分別對他提出業務過失傷害和致死會關幾年?
過失輕傷害: 告訴乃論, 1年以下, 至少有200多人
過失重傷害: 告訴乃論, 3年以下, 至少有180多人
過失致死: 公訴, 5年以下, 至少2人

以一罪一罰,數罪併罰結果:
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

業務過失傷害合併的刑期是2-30年, 需要被害人對活動主辦單位提出才行
業務過失致死合併的刑期最高是5-10年, 公訴罪, 檢方已經起訴
兩者合併為最高不得逾30年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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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舊 2015-07-03, 01:27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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