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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SGI
活動確實有害 光粉塵吸入肺對身體就是不健康 何況又染色
尤其有氣管呼吸道過敏的更不應該參加
只是這害處不會讓你馬上掛掉 所以政府不會禁
有人喜歡自找罪受 政府也管不到


這種活動一生能去幾次?

講句實話: 每天騎車.開車在路上都有一定風險了. 那還要不要出門?
算不算自找罪受? 所以政府要限制出門?
舊 2015-07-03, 12:39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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