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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an63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33
1. 我沒有過去, 我沒幹過傻事, 我年輕時不是讀書就是工作
2. 會參加這個趴那個趴趴趴趴的不就是愛玩的 Hi 咖, 這種人很偉大嗎
3. 發生意外救人不能搞到無限上綱, 政府該管制業者, 賠償該由業者
4. 一口氣500人的意外該政府出面負責養到死不然會造成社會負擔, 那每年高居意外第一位的車禍那幾萬人就不是人都是畜生政府就不該養到死
5. 博血淚搞民萃式的救助無以成制度, 從今以後只要燙傷的就是免費救治還包養老兼送零用錢嗎

救助已經無限上綱了, 免費律師團, 社會捐款, 國家撫卹, 業者壓力, 媒體的推波助瀾, 連網路發言都只能說他們好可憐喔不然就被批就被酸就被肉搜, 那其他的燙傷患者就是雖小嗎, 這是制度嗎

至於多發一篇這針對性主題來爭論有意義嗎, 蠻有意義的, 你看, 看不過去無限上綱的聲音開始敢講話了
舊 2015-07-03, 11:23 A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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