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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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hohopa
不能說活該,但是這幾篇有個ptt我覺得寫得很好
這至少算人禍,然後你看到人家望你身上灑一堆粉,這種狀況還覺得很嗨的,難道是政府的責任...?
政府的責任頂多在把這家的資金鎖住,不要讓他脫產不理賠,其他醫療就是盡量幫民眾,
但整件事情,搞到有人喊要國賠,要別的縣市長負責,這未免太超過了!
這是個人自己跑去參加的,要付錢的趴,並非各縣市自己主動辦的免費趴!
比起之前高雄氣爆,這真的是人害吧?經過大馬路或住附近就被炸了,這個我們行政院長說要動用緊急預備金救助,之前高雄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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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氣爆也算是人禍,災民同樣也是人禍下的受害者...
緊急預備金那個,坦白說,用畜牲當官就是這樣...
只會用顏色判斷該不該.需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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