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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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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引用:
作者nomad
你應該要知道重點是什麼
同樣是玉米粉
不同公司賣的、不同單位辦的活動
性質就會完全不一樣?
危險就會變成不危險?

商人只以 不同公司賣的、不同單位辦的活動 這兩個理由
就說自已是安全的
這不是可笑,這是可恥!

你真的知道我在說啥嗎???


我是在說Dangerous Goods(危險品)分類和定義~~~~~

把下面這兩個連結大概看一看 應該就可以知道了

http://www.dgiglobal.com/classes
https://en.wikipedia.org/wiki/Dangerous_goods
請問今天玉米粉的這個特性,你要把他丟去哪個分類???

真要說危險品~~~我只能說我們大多數人每天都將危險品貼身攜帶在身上
這危險品可比玉米粉危險多了

如果說不分風險的機率和衝擊 所有危險品的管制 都要如同網友所說的那樣管制嗎?
     
      
舊 2015-07-02, 10:42 AM #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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