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噴彩粉變被告!大一生幫好友代班 遭限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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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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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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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KGB
你這說法不對。。。
知道有高度的塵暴風險的話,根本不應該辦,應該被事先禁止。
這不就像是淋汽油在一群人的身上,然後請一批消防專業人員分區監控(不要點火喔)。。。我怎麼看都不對。。。
所以我才說
以我那種荒謬假設下,才會有人去對那個專業人員所說的"臨場反應"有機會驗證,
不然大家是要怎麼預防渾然不知的事情,甚至發生瞬間還知道怎麼反應?
當天大家都不知道怎麼做怎麼救....都是必然要發生錯誤,注定悲劇
大家都希望不要有以後,但不可能
2015-07-01, 03:43 PM #
64
d6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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