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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d61s
消防法規既然都會要求人數達多少的公司就要如何如何、
工廠還要接受定檢

問題是獨漏"辦活動"這種地雷,都沒有相關規範去要求,承辦公司資本額、保險額、
相關安全規劃、安全人員配置、場地疏散動線什麼的,幾乎都沒有人監督或送審,
還能辦到2000人的大型活動,這是怎麼回事....

別說大規模爆炸,當天就算騷動引發人群逃離,光推擠跟踩踏都不知道要死幾個,
這整個竟然完全不在主辦、協辦、消防局、市政府等相關單位監督檢查範圍內?!



其實是有的. 所以各娛樂場所定期都要接受檢查. 千萬別被誤導
大型戶外活動也要事先申報. 甚至可以請求警力支援跟交通疏導

這次出事是因為違反使用規定以及容納過多人數等等
還有主辦單位的.....唉

至於消防局跟市政府? 這次真的別怪他們了
舊 2015-07-01, 01:23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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