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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如果代班的人1.符合資格(包括職訓課程,證照,工作擔當等等), 且2.按照規範作業而出事, 那就不該負責

問題在於:執行"代班"行為的當事人並不是職務代理人
而當事人清楚本身並不是熟悉工作內容或所需知識也不是他的工作或服務單位, 但是依然選擇幫人代班
那就是有風險的事情
人情做給朋友, 風險丟給在醫院躺病床的人
只是剛好風險變成真的發生了



不知道"專業" & "敬業" & "專注" & "一絲不苟"重要在哪裡的人
請去google "東海村臨界事件"
我很難說哪個死法比較慘


不是你專業的東西, 最好別碰
舊 2015-06-30, 07:08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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