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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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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愛E奶
統二門市賣毒商品賺幾百億不用賠錢給消費者? 不用把關?

租場地的要把關要賠錢?



我說的是對食品有做加工動作的門市業者
例如英X藍,業者說我是加盟我也是無辜.....然後就沒事了?!店裡貼一整排證書自己也不知道在貼啥鬼,都毫無責任?整個社會接受這種邏輯? 他重新開張又開始去排隊?

至於桶二那個僅有陳列銷售...的確是對食品本身內容物比較不好介入控管

至於八仙,是接近統二模式,還是須付實質管理及監督責任....嗯....我是比較傾向重判嚴懲,包含之前的食安問題,最好相關業者這一秒都先關進去再慢慢判、慢慢罰,這樣講當然比較偏激,但總之不要最後又推光光就好
舊 2015-06-30, 06:22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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