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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ffey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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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5
引用:
作者蒜精
業者賺錢放自己口袋?

業者賠錢叫全民捐獻?

當初誰讓他們舉行的?



像這種以後一律要強制硬性規定

先上繳一筆一定比例的金額當保證金

以預防發生意外時

能夠應付所有參加活動人數的醫療及賠賞

若主辦單位、協辦單位拿不出來

那就嚴禁舉辦活動

至少這樣能夠先過濾至少七八成像呂忠吉這類雜碎
舊 2015-06-29, 09:42 PM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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