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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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小肥羊
現場影片你有看到吧!起火後,那個高壓噴粉器又噴了好幾下。
以最常見的業務過失致死的車禍來舉例,當駕駛撞死第一個人後,理應停車下來處理,但是駕駛因為緊張,停車後,忘記拉手煞車,又撞倒路邊行人,請問一罪一罰的狀況下,這樣能不能判兩次刑
所以如果高壓噴粉器在起火後不再耍笨,繼續噴,那是不是傷亡結果不一樣?既然傷亡的結果會不同,是不是可以定義為不同行為。
在發現噴出的粉末冒出火花,你會選擇再繼續噴嗎?如果一半以上的人認為不會,繼續噴的動作是否可以視為另外一個行為。
當然法官要怎麼認定我不曉得,但是某些國家,如對岸,想必會抓起來祭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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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不能超越法律
中國祭旗也不用太相信
當初毒奶粉的老闆已經從無期減刑兩次了,據說再不久就可以假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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