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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whlee75
政府要人捐錢只是凸顯施政無能+護航財團
法院該做的只有重判重罰
賠償金理應納入後續醫療費用+未來可能失去的所得+精神賠償
政府應當是保護人民的
別被幾十年來的威權體制洗腦了



護航財團?

主辦單位是間資本額100萬的公司
請問您以為能從他個人拿到多少賠償金?

八仙?
出租場地而已.能證明需要賠償嗎?
打官司? 準備打幾年? 打就一定能成立?

請問您這位強調"政府應當是保護人民的,
別被幾十年來的威權體制洗腦了"
能否提出除了捐錢以外可以立刻救急的好方法?
舊 2015-06-29, 03:42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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