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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新聞]開槍打死拒捕通緝犯 警逾越必要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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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聖怨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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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25
引用:
作者
sutl
警察在無監視器的情況下殺人,應判殺人罪。
有槍就應該有攝影機,畢竟現在運動攝影機比槍便宜太多了。
可以考慮在帽子上裝類似行車記錄器的值勤記錄器,保護自己(警察)也避免濫權...
2015-06-27, 09:33 AM #
59
金聖怨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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