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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新聞]開槍打死拒捕通緝犯 警逾越必要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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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kkinen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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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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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聖怨嘆
現在警消哪有擴權,根本就是縮權好不好,槍不能用,隔壁串用割開鐵桶
救人還要判國賠
,我覺得要有類似醫師開刀的免責同意書,不然只會讓
認真工作的人吃虧,警消以後工作是不是都採消極安全作為,這樣到底是
警消吃虧,還是人民吃虧?
你提的案例不是沒爭議,如果這類事件警察都沒事
以後會不會濫權,再沒監視器的地方幹掉你死無對證
給他用槍權利還是欺善怕惡,好欺負的用力執法硬的躲遠遠
倒不如都不要用槍
對 我對警察的看法就是這麼偏執
2015-06-27, 09:09 AM #
57
hakkinen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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