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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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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B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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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認為這員警的確是有他的責任需負責

第一武力不對等,再過來嫌犯是嘗試逃跑,不是對員警施以強暴脅迫之武力

宵小見了貓哪有不跑的道理。。。

法官的判決是有道理的

我想到的是,如果有一天,台灣的警察想開就開槍,那並不是好事

台灣並沒有開放槍枝,員警平常所受到的威脅並沒有像國外那麼嚴重

除非開放槍枝,那就又是另外一回事

當然我知道很多人嫉惡如仇,但是過當的武力使用

有一天,不知道會不會打到你
舊 2015-06-27, 01:09 A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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