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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網路誹謗實質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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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不只毀謗罪,像散佈不雅照、賭博、賣盜版等,多數是三年以下的罪,
檢察官恐怕都無法取得調取票.....這樣是不是就不怕布丁照片害站長收公文了?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2580426
這樣一來,無良代理商可能也無法用智財權輕易提告了.....
不過智財權有一條是五年以下,還是有一點機會在。
另外通保法這法條是說不能開調取票跟網站或網路營運商查資料,
但還是有其他管道可查,譬如找其他人證、或當事人不小心透露自己是誰,
也就是所謂的肉搜。
2015-06-26, 03:22 PM #
19
rainw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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