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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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JXL
本樓第一個看出端倪的人
既然兒子已經開車, 撇開未成年或無照的因素
肇事者有獨立自主的行為能力
要不然要他(兒子)賠, 要不就關他
兒子撞死人, 找老爸要賠償? 甚麼道理?
看到年輕人出外靠父母: 靠爸族
看到年輕人沒有錢: 找他老爸要
所謂法律有沒有伸張
也是找肇事者本人伸張, 而不是找肇事者的家人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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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這個情況該人士根本就是媽寶
不找老爸老媽要難道那個屁還拿得出錢來?
華人跟洋人畢竟還不不一樣的
洋人搞不好大學學費要自己籌
華人是三四十歲還待在家裡當媽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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