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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Tob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14
同感! 我覺得新聞素質真的很低落. 記者好像都不用考證甚麼, 人家說甚麼就打甚麼新聞.

我是覺得能幹到這樣程度的事務所, 在白木也不敢公然挑戰法律. 一條強制命令就可以要他賠錢了. 整麼可能那麼白木講這種直白的話. 很有可能是家屬說的算.

想像...

" 死者家屬: 是你們的責任, 話不多說. 先賠個幾千萬當見面禮"
" 撞人副駕: 是搶錢嗎? 我沒那麼多. 等法律判決"
" 死者家屬: 死者為大! 你不解決是不是?"
" 撞人副駕: 律師會處理, 該賠多少賠多少"
" 死者家屬: 死者為大! 撞死人不負責! 不解決"

新聞也沒去查證, 死者方有無提出和解的內容?
撞人方有無查證過說法?
警察撞死人都還要小小心心的掩滅證據了. 一個建築師能幹甚麼?

平衡報導做不到嗎? ( 剛看完韓劇皮諾丘有感 )

我要是有錢, 我也要開間網路新聞中心...
 
舊 2015-06-26, 09:01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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