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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網路誹謗實質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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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神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6
那些立委官員哪有差
一些綽號大家都知道是誰
想罵公眾人物一定有辦法的
不過可能市井小民的私人恩怨會被失控的一方公告上網
利委:不高興嗎?其實只要把最重刑期改成超過三年就可以了
當然,民氣可用的時候委員想改幾年都可以
希望猜錯
2015-06-26, 01:07 AM #
13
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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