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尤典汴太d+
New Member
 
尤典汴太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9
引用:
作者foxtm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矚訴字第19號
判決書查詢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FJUDQRY02_1.aspx)
節錄三段

這裡容小弟好奇一下,除了被告的主觀說法以外,還有什麼其他客觀證據證明了通緝犯想衝撞被告的?

我認同警員主動要抓通緝犯是對的,如果今天是重大刑案或是槍擊案的通緝犯,先發制人更是有必要性。
但對要慌忙逃走的『竊盜』通緝犯,這樣開三槍真的是最好的選擇嗎?

當然可能版友們會一面倒的支持,只要你是通緝犯,不管是什麼罪名,只要想逃開槍打下去就對了。
這點都個人自由小弟到也是沒有意見啦

以下歡迎繼續隨媒體起舞

那麼依你之見,面對這樣的情況警方該做何處理呢?
__________________
我以前也是個正人君子,直到我的膝蓋中了一箭!

與其看新聞擔心受怕,不如自行了解現況.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舊 2015-06-25, 04:21 P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尤典汴太d+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