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koi
是你的言論自由,但是我沒說我會對你怎樣,若我是本事件****大的師生,我是一定會告下去的。我也說得很清楚,你有言論自由,但你沒有免責權。
這整件事情,你不是捐款人,你有什麼權?台大不必為你負責。
若非捐款人,台大都不能免責,那捐款的人,是不是都有台大的經營權?
同理非當事人的言論,都能免責,那當事人是不是都可以當法官造謠抹黑,惡言相向,言語重傷,造謠生事?
台大在募資這件事上,只對捐款人負責,不對非捐款人負責。
當事人有責任對遊說及捐款的對象負責,那須要對你負責?你雖然有言論自由,但你跟台大本事件有何關係?你仍然不是當事人,你不能免責。
你對王雪紅的宏達電不滿,但你既不是股東也不是經營者,你能有什麼免責權?
你不順眼是你家的事,鄭捷不也是看全台灣不太順眼?
所以說,慈濟宇宙大懶覺,你也不順眼?媽媽嘴命案,謝依涵不也是跟被害人有不為人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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