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oon5
其實1999跟110比較起來~~110比較有效~~
多打幾次他們就會好好做了
上次報案時用110~~就被警察哀求說~~
你用110打她們要交處理報告
大分局電話就不用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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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分局電話就是不處理、晚處理、敷衍了事跟吃案阿~
沒事不想去煩警察,可是這輩子兩次需要報案都被敷衍,
第一次皮夾被偷,要報案結果警察硬是只給『備案』
第二次家裡被剛翻臉的熟人闖入,因為不知道有沒有財物損失,想去『備案』,結果警察跟我們說沒有『備案』這回事。

我知道警察很多無奈,但是碰到這類事情,誰的觀感都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