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是可以拍照檢舉,但就怕會有人身安全的問題...(被發現的話,車尾也許還ok,但車前就難了)
畢竟再怎麼說,我們也就只是一般小市民,雙方如果起衝突也就只是雙方變紅人pk互砍...
求助於公權力就是不希望單純的紅線違停檢舉,變成暴力相向...
而且坦白說,我相信這個路段的問題,警察絕對不是第一次接到檢舉案例...
是真的管不了還是懶得管?
有人投訴就去繞一繞,沒人投訴就隨他們違停載客...
避開交通尖峰時段也就算了,早上七八點上班時間這樣子違停,警察多出來繞個兩圈,這邊的交通會好很多...
引用:
作者moon5
其實1999跟110比較起來~~110比較有效~~
多打幾次他們就會好好做了
上次報案時用110~~就被警察哀求說~~
你用110打她們要交處理報告
大分局電話就不用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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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如此,那我下次就直接撥110報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