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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執法真寬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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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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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Yeunong
當你檢舉時,勤務中心要轉接給負責該區員警,然後該區派出所會把資訊轉給那個區域的巡邏員警,那個員警要把手邊的事情處理完畢才會去處理申報案件
以上是我常撥打110跟督察室的回報結果
但勤務中心規定須在10分鐘內到場處理,所以轄區員警(不一定是巡邏當值)通常都是第10分鐘姍姍來遲...
打110有時會接到分局的詢問電話,多抱怨幾次還是有差...
只不過多半也是三分鐘熱度,過兩天就故態復萌...
2015-06-24, 09:01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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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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