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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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JXL
這不是狂怒的問題, 也不是原諒的問題
這是公訴罪, 至於是普通傷害罪還是重傷害罪, 要看被害者斷指的情況而定
如果被害人左手拇指.食指.中指斷落,其餘無名指.小指即失其效用,應認為已經構成毀敗一肢機能之程度
那就是重傷害罪
狂怒? 理智線斷裂?
樓主.....
任何出手傷害都是經過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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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直接拿刀砍 那沒話講
影片顯示是要掃地出門的感覺
斷指可能是意外?
不過喪失理智而拿刀的也有
前幾天越女殺死男朋友就是例子...
其實貼這篇主要是自我反省/警惕...畢竟生氣抓狂誰都會
怎麼處理要好好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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