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
引用:
作者aerocat
還沒定讞不用急,搞不好二審又被最高院打臉,
司法院是有在統計上訴後被翻案的數量,當然法官都是基於法律與事實判案的,所以不會有事的,這也是台灣司法的特色之一。
|
這讓我想起醫生在酸法官的笑話
內容大概是酸一件官司十幾個法官審過
搞了十幾年
最後還是錯
我一個醫生只有十幾秒就要作決定
還不能出錯
我覺得不能拿審判獨立當藉口
有錯就要檢討那裡出錯
這不是在於究責
而是在於找出錯誤的原因
這樣才不會一樣的問題
卻一錯再錯
永遠不檢討改進
所以一錯再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