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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kcar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22
引用:
作者aerocat
還沒定讞不用急,搞不好二審又被最高院打臉,
司法院是有在統計上訴後被翻案的數量,當然法官都是基於法律與事實判案的,所以不會有事的,這也是台灣司法的特色之一。


這讓我想起醫生在酸法官的笑話
內容大概是酸一件官司十幾個法官審過
搞了十幾年
最後還是錯
我一個醫生只有十幾秒就要作決定
還不能出錯


我覺得不能拿審判獨立當藉口
有錯就要檢討那裡出錯
這不是在於究責
而是在於找出錯誤的原因
這樣才不會一樣的問題
卻一錯再錯
永遠不檢討改進
所以一錯再錯
     
      
舊 2015-06-17, 01:19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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