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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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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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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2826118
如果完全只靠教會的照顧就夠了,那她怎麼會是政府的負擔

我覺得政府的作法很簡單,只要你是我的國民,那我就會負責照顧妳

不會去考慮其他的因素

人家來自高所得地區,覺得不想成為低所得地區的負擔吧

就像台灣如果有教會人士去非洲服務,除非太愛太愛非洲,可能晚年也會想回台灣吧

之前也是有神父還修女想得到台灣的公民權還居留權的
舊 2015-06-16, 01:56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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