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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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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麻糬
你的定義更沒道理了
依照你的定義的話
我會搞不清楚我到底有多少"家人"
有些"家人"失聯多年
有些"家人"甚至從來不知道真名為何


所以你的矛盾在哪?
重點在於當事人的認定才是準則吧

你的矛盾在於你所想的那些全都是沒有法律保障的家人
     
      
舊 2015-06-15, 10:39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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