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kydive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03
看過判決書才知道原來的判決新聞標題爲“山難搜救不力 國賠267萬”應該寫作“山難搜救指揮不力 國賠267萬”!差兩個字差很多!
但是記者素養太差加上民粹傳統看到黑影就開槍,所以導致真正該負責的躲在背後偷笑,並且拉辛苦搜救的消防員人員當擋箭牌當遮羞布,讓事實的真相出不來被轉移了焦點!
這種亂報的新聞媒體基本上沒有淘汰機制,判國賠的負責機關肯定要記過處分。但是大眾被欺騙的情感情何以堪?

想讓張博崴山難國賠案真正有意義,政府該做的是正視問題不是限制入山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175417/
舊 2015-06-13, 10:52 AM #34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kydive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