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kazama
站崗男纏女5年有解 法院今准禁騷擾保護令
新北地院今裁准暫時保護令,禁止李男對黃家姊妹出現身體或精神上的侵害行為,
並禁止李男騷擾、跟蹤、聯繫2人或接近2人住辦等特定場所,若違反保護令,
可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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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違反保護令,
可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若違反",這部分還要裁定,不但要時間,而且法官會不會裁那麼重也不一定,加上嫌犯也有辯解空間,
如果不是立即火速收押關進牢裡,嫌犯都已經裝皮皮那麼多年了,會不會怕很難說,要關給你關個幾天,哪會怕,
性侵犯假釋都解開電子腳鐐趴趴走竟沒人發現了
不過姊妹倆那麼多年也想不出更強力的作為,法律大概也只能幫到這樣
希望搞到最後不要看到姊妹尋短來終止這場惡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