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在友站我開過討論串,結果被一堆人砲轟。
傳統跟現代,還是有人從沒有思考過,到底傳統要保留到多少,惡俗保留下來對社會傷害有多大?
聘金是舊日社會,大家庭傳統上的習俗,因為舊時代人力是重要資源。
結婚是從一個大家庭轉移人力到另外一個大家庭,聘金也是大家庭主導的家長從公帳裡面出。
但是今日社會早就脫離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是自由戀愛,小家庭的時代。
舊時代,離婚少之又少,現代離婚是常事。
如果還在要求高額聘金,那麼如果女方外遇,是不是照舊習俗浸豬籠?
是不是本夫直接可以拿刀砍死X夫X婦沒有罪?
習俗也是配套的,總不能有好處的部分你要,有壞處的部分就丟掉...
更有法律上的事宜問題,
以前沒有所謂女方可以分家產,而是給承繼男方姓氏的孩子
甚至,小孩沒長大前,必須給家族內長輩掌管家產,而不是女方可以帶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