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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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d61s
就問題的性質來說是私人企業內部財務糾紛而已,
比這還髒的公司滿街都是也不會被抓出來罵,反正那是你們股東間跟員工間的私事,
只是本案當事人身分特殊,牽涉到政治,A一塊錢都會被頭條處理
反正現在這社會就是這樣,媒體跟婉君都已經槍上膛了,就是非把人打成蜂窩不然子彈收回去很嘔,怎麼樣都要說成是"為了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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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團體當初也打著 為了社會公眾來博取社會民眾支持, 現在出事了反倒罵不得就是了?
果然是此一時, 彼一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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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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