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US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引用:
作者d61s
就問題的性質來說是私人企業內部財務糾紛而已,
比這還髒的公司滿街都是也不會被抓出來罵,反正那是你們股東間跟員工間的私事,
只是本案當事人身分特殊,牽涉到政治,A一塊錢都會被頭條處理

反正現在這社會就是這樣,媒體跟婉君都已經槍上膛了,就是非把人打成蜂窩不然子彈收回去很嘔,怎麼樣都要說成是"為了社會公眾"


這團體當初也打著為了社會公眾來博取社會民眾支持, 現在出事了反倒罵不得就是了?

果然是此一時, 彼一時也
__________________
^^A 請多指教~
舊 2015-06-10, 09:57 AM #6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U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