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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gobossx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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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引用:
作者edwardliu
餐廳跟7-11一樣都是營業場所,不是公共場所。

不過你說的對…只是這一樣是導盲犬被拒絕了。

視覺功能障礙者由合格導盲犬陪同或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同導盲幼犬,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

如果是不特定人皆可進入
那麼導盲犬就能隨著盲胞進入
營業場所也算喔!!

不過如果有人把小七包下來
只供有邀請函的人進入
那也能拒絕導盲犬
不過這大概需要很大的怨念吧
舊 2015-06-09, 12:39 PM #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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