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民宅被警局偷接電5年 警反嗆「告你毀損公物!
瀏覽單個文章
gdr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
金聖怨嘆
警察局的電費是公家的錢,偷接他人電表,在動機邏輯上不通,應當是另有隱情...
沒有經費又被長官要求的時候就會有變通的方式
這當過兵的人都有學會吧
2015-06-09, 12:01 PM #
12
gdrs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gdrs
查詢gdrs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gdrs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