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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woo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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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1
引用:
作者d61s
個人意見即便訓練期結束,要適度延伸解釋為仍具導盲犬執勤身份也並無不可,因為人跟人之間有各種辨識身份的方式不會混淆,但狗應該不會分那麼細吧,
反正只要訓練師行得正,去的時間跟場所都可受檢驗,這一點的判斷留給訓練師空間應該是合理的,沒有造成其他人困擾或排擠真盲人的福利,也不用太嚴苛解讀啦,除非他是牽狗去喝酒又要人家給他方便…


恩恩! 這點小弟完全認同! 太白目的私人用途就是訓練師要去承擔責難!!
舊 2015-06-09, 10:36 AM #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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