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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woo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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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1
引用:
作者hugobossxzy
店長表達了一個意願
一個希望導盲犬勿久留於店內的意願
但這個意願並沒有事實上的"強制力"介入
我覺得 這還談不上違法

只是有些事我覺得可悲
明明店長並非不明白導盲犬的規定
但他還是用"牠很髒"這種理由
去做為維持訴求的基礎
直到訓練員搬出法律規定
才願意退讓

如果有些善舉
我們打從心裡認為它是對的
那麼 不管別人用怎樣的口吻去"宣導"這個善舉
我們都不應該去否定

就算那個訓練員的態度
也許過度強勢
但如果你願意肯定導盲犬的價值
肯定盲人需要一份陪伴與安全感
那麼 沒必要因為對方的強勢
而故意去唱反調

意氣之爭
會讓好事髒掉
對的事
與法律無關
從心之所願
為意之所動


您講的太好了! 都在檢討訓練員的態度真的不是重點,讓大家知道有這條法律的存在意義比較大。
舊 2015-06-08, 04:44 PM #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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