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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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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C212
我個人覺的拿計程車費收劇這種東西出來講比較噁爛...
我相信許多人都拿過計程車費的空白收劇,
金額自己填...
基本在這跟本是公開的"手段"了...
在付款時會不會閉隻眼或該不該閉隻眼當時就要有作為了,
事後才在講九千元很多是怎樣? 有誰去問里程數嗎?
又說不定他是包計程車跑台北台東跑二趟呢?

我覺得我的版面編排有問題,可能會造成誤會
要重申一下
報計程車費的部分不是柳林喔,另有其人,和三十萬收據是二個不同的事件喔。
二者唯一的共同點只是「有疑慮」而已,無其他關連性
舊 2015-06-08, 11:07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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