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cetyII
法條規定"得"自由進出,就是可由盲胞自己決定是否需要帶導盲犬進入,拒絕者是違法的必須限期改善否則開罰
訓練員強調導盲犬視同眼睛,不能離開盲胞身邊,所以必須一直跟著,無法暫時離開一下,這點法條沒規定
兩者之間是否可以妥協或增加訓練方式是可以深入討論的,究竟跟著要跟到甚麼程度?門口不行的理由是什麼?
否則一直放大絕,卻不正面的宣導,多做解說,只說你們一般人對訓練又不是專業,說了也不懂,就會被認為是拿著雞毛當劍令
這樣對立,不見得對盲胞有幫助,反倒落入有些人說的情境
1店長已經違法,但是限期改善就不會被罰,下次不能拒絕
2訓練員打著盲胞權益與同理心,但是訓練員購物都看得到不怕
3盲胞實際上可能會遇到購物受阻,餐廳會用位子都被預約滿了來回拒,因為折衷方案無法落實
只有訓練員一直說我們是為盲胞好,實際上只是想強調某些團體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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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就一直在幫倒忙,自以為幫導盲犬打贏這場聖戰以後就能吃了無敵星人見人怕,這樣叫做遵守法律尊重盲人的社會
放大聲量到處說"我是盲人我是弱勢還有法條保障我".....這樣是有什麼幫助
重點是這些幫倒忙的平常是有多關心盲人及導盲犬的相關議題,不就看到訓練師上臉書取暖,自己就想幫著公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