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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FLY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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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5
您的住址: 新北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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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貓神官
我一直在強調的店長是舉動違法,不用法學的行為講,你是要我用什麼觀點的行為講?
你講話不是身體活動喔?用不到嘴巴?肌肉不用活動?就算是腹語都有動好不好!
不要再拗了,很難看好不好…

不回了…

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真的開始在坳了∼∼∼
舊 2015-06-08, 09:41 AM #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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