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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o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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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引用:
作者Stone Crab
對啊,相信殺人償命天經地義的,
怎麼碰到殺錯人就轉彎了?
國家機器殺人不容詆毀?
好心辦壞事重點是好心?

噢,反正就丟給國賠就好了,
至於誰拿到不關他們的事.



誤殺的就當作社會成本吧...
舊 2015-06-07, 11:40 P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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