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qz
google人名到了最近很紅的要出來選立委的前廢死主任的臉書
看他寫的一面之詞,也很難說此人真的無辜..底下更多留言都講了,我也很懶得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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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粹就與社會隔絕的目的而言,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和死刑的效果是一致的,但至少保留了糾正司法系統錯誤的可能,而且就刑事訴訟而言,證明被告有罪是控方(i.e.檢警

)的工作,被告並沒有義務證明自己是無辜的(雖然可以證明自己無辜最好,但是沒有的事本來就很難證明沒有了

),司法的無罪判決其實包括兩種狀況,一是證明被告無須為某事負責,另一種是無法證明被告必須為某事負責,至於後者出現的機率,就看檢警有多盡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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