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都知道是二十幾年前的事情了,現在台灣司法可以這樣判?
法律或者執法有問題,可以經由討論、修法來防止,偵辦技術也會隨著科技進步
但是已經有了法律,面對罪證明確,犯行沒有疑義,
拿著老舊的錯誤判例追殺司法,縱放死刑犯。
學開版標題:你有成為殺人幫兇的覺悟嗎?
*******另外一點*****
法律會與時俱進,也會因時因地修改。
目前來說,因為人權要求興起,導致台灣的司法過於寬鬆,許多犯罪者根本不在乎,甚至「殺一個人不會判死」這種話都有了。
當司法過於寬鬆,無法保護一般人民,就應該開始嚴辦。
就像酒駕,這幾年越來越嚴。
因為十幾年前開始的廢死團體運作,很多窮凶極惡的罪犯得以逃過死刑
結果出獄後又重新犯下殺人案,新聞不只報導一次。
連隨機殺人、殺童..都出現了。
當國家不能保證司法保護人民,你以為人民真的就不會保護自己?
到時候國家廢死,人民自己執行私刑,那才可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