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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o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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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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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lack11
1.誰吃芝麻不掉粒,誤判一定會有,不可能什麼事都十全十美
重點是為了不誤判,卻不執行死刑,這就本末倒置了
根本就是腦殘的作法,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沒有什麼好再置喙的地方
誤判的案子,政府應該懲處相關辦案的人員,而不是全民買單
不是公務員都沒有責任,如此才能將國家導向正途

2.有人說判死刑並不會讓兇殺案降低,有人說死刑對瘋子根本無效
這次要殺掉的人本來是請求早日執行死刑,行刑前卻馬上要提上訴,為什麼?
因為他怕死啊,對吧?

3.再說一個歷史,以前擄人勒贖是唯一死刑,不管有沒有殺害被害人都是死刑
所以被害人往往都是直接被殺害的
後來修法改為沒有殺死被害人,判刑會較輕,也的確被害人遭殺害的情形降低很多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那被誤殺的
可不可以算是支持死刑的人殺的?
舊 2015-06-07, 01:28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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