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戲劇的東西,最好去看完整部,這樣截取一段斷章取義偏頗不小。
剛好這部我有看過,其實原劇根本沒有真實的案情,只有表達
「法庭上只有證據說話」
但是證據要看正反方誰收集得多,然後誰能用來說服法官。
簡單說這是搞笑劇,夾雜一些嚴肅的法律場景,主角更是沒有所謂正義感
為了打贏官司,捏造證據/教唆證人作偽證/騙取民眾同情心..

無所不用其極。
這個案件本身更是與現場隨機殺人,犯人當場被捕..差很多。
連直接證據都沒有,只有一個裝毒藥的瓶子跟嫌疑者自白。
在台灣根本不可能被判死刑,可能連被判刑都很難
所以拿來做為最近隨機殺人案件,廢死方的論述真的引喻失當。
當時看完這部,我還跟朋友說:這劇情根本為了收視率高,硬弄出來做第二部的。
實際上劇情張力比第一部差多了,像是急就章弄出來的。
也難怪,男主角不想繼續演,因為如果像台灣鄉土劇這樣演下去,在日本大概會很快垮掉。
不過這就是屬於戲劇版討論了...就此打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