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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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得快是其中一個優點
其他還有比艦艇更適合做定點救援,以及充作船艇的手腳與耳目,將作業能力延伸到一些不適合船艇接近之處等
這些都是讓直升機發揮的場合,讓船隻攜帶直升機出海在運用彈性與作業效率上的提升都很可觀,但相對的在後勤.駕駛要求上較高,也需要較大噸位的船型才適合這樣作業
聯合船舶當初規劃海巡艦艇規模時只規劃到3千噸的兩艘,多半說明了在當時時空背景下海巡人力與有限經費下養不起更多/更大得船
要改善這一限制除了增加經費與人力外,還牽涉到可用港口(還記得之前海巡新艦無家可歸的窘境嗎?)與空勤總隊的協調等,以當今政策或議會對這些日常維持經費的苛薄(甚至包含陸.海.空軍或其他任何需要日常維護.維持的項目(比如消防))來看
台灣不論任何時期始終對後勤.支援系統的重要性認知都很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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ぶ(∀゚ )人(゚∀゚  人( ゚∀  人(∀゚ )人(゚∀゚  人( ゚∀  ノ
(↑一個因為疫情影響導致工作超閒不知做啥好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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